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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8學年度招生簡章


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8學年度招生簡章
一、本園特色
【教學生動活潑】
*從主題角落教學中,讓幼兒建構完整的生活經驗與養成樂於學習的主動態度。
*從問、思想、做、評量創造思考教學中,增進幼兒敏覺力、流暢力、變通力、獨創力、精進力。
*從自由選角、分組活動中,培養解決問題的能力,建立幼兒的自信心與責任感,並學習尊重他人及自重。
*從快樂晨光、探索及綜合活動中,學習互動方法,增進幼兒人際關係並享受快樂的團體生活。
【環境寬敞優美】
*教室寬敞、空氣流通、光線鮮明,富啟發性、安全性的玩具教具,讓幼兒從充實且富有變化的環境中,吸收不同的學習經驗。
*戶外活動場所具完整性之規劃,有沙地、遊樂設施地面均舖彈性地墊,既安全又舒適,均可盡情的嬉戲,享受童年的歡笑。
    【餐點營養衛生】
*本園餐點由營養師精心調配,廚師精緻烹飪,提供營養美味之餐點。
*設有專用廚房,供點心及午餐,特別重視飲食衛生和飲食習慣,餐具皆經過高溫殺菌後才供幼兒使用。

二、招生辦法
1. 招生班數:混齡班一班 共三十名(含優先、直升入園名額)
2. 招生對象:設籍本市,或居留本市(原住民、經社政主管機關安置及教職員工
            子女,得免設籍本市)之外籍、華裔之 2 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適齡幼兒」,且須與父母一方、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監護人(惟不包括
            父母依民法第1092條書面委託之監護人)共同設籍於同一戶。
3. 3-5 歲班:以先招收 5 足歲幼兒為主,再依序招收 43 足歲幼兒。
三、招生年齡
    ()3 足歲:民國 104 9 2 日至民國 105 9 1 日出生者。
()4 足歲:民國 103 9 2 日至民國 104 9 1 日出生者。
()5 足歲:民國 102 9 2 日至民國 103 9 1 日出生者。  
四、招生名額
    () 依各校(園)核定班級總數計算,3-5 歲班每班以 30 名為限,得混齡編班。
    () 各校(園)扣除原園直升幼兒及依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(以
         下簡稱鑑輔會)鑑定結果適性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(含減收名額)後,其
         餘名額開放招生登記;108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對外招生總缺額一覽表將於
         108 5 20 日(星期一)上午 9 時,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(以下
         簡稱本局)網站(http://www.edunet.taipei.gov.tw)公告資訊之最新消
         息。
    () 各階段招生缺額原則上於前一階段抽籤結束當日晚間 7 時公告於各公立幼
         兒園門首與網站及本局網站。
    () 各校(園)經鑑定安置身心障礙幼兒之班級(每園依普通班級數計算,每
         班以招收 1 名為原則),每招收 1 名身心障礙幼兒,其核減幼兒人數,依
         鑑輔會核定減收人數辦理。設有特幼班之招生,另依本局相關規定辦理,
         設有特幼班級之學校名單如附件 1-2
五、招生資格及方式
    ()各校(園)一律採「登記申請」方式辦理,不得採用測驗、口試或任何類似
考試及成績審查等方式辦理招生,並就申請案採抽籤方式辦理。
()原園直升:106學年度已就讀各校(園)之34足歲幼兒,可原園直升。
()招生登記:採網路線上登記為主、紙本現場登記為輔之雙軌登記報名方式,
    並統一於各階段登記完竣後,依規定辦理電腦抽籤及報到事宜。
()網路線上登記:
   1.時間:線上登記系統自 108 5 20 日(星期一)上午 9 時開放,並
           108 5 22 日(星期三)下午 6 時截止
   2.網址:臺北市公立幼兒園招生e 點通(附件 2,網址:kid-online.tp.edu.tw
   3.登記資格:請參閱表1
     1 108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招生網路線上登記說明表
身分/資格
是否可採線上登記
說明
一般生
單胞胎
可網路線上登記或紙本現場登記
雙胞胎或多胞胎
部分可網路線上登記:
欲以一籤(共籤)抽出者須採紙本現場登記
外籍或華裔
一律採紙本現場登記
法定需要協助幼兒
低收入戶子女
可網路線上登記或紙本現場登記
中低收入戶子女
身心障礙
依本市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及安置簡章,持108學年度安置結果通知單於5/14-16期間至安置幼兒園報到
原住民
可網路線上登記或紙本現場登記
特殊境遇家庭子女
可網路線上登記或紙本現場登記
父母或監護人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
部分可網路線上登記:
該身心障礙者非設籍本市須採紙本現場登記
經直轄市、縣()社政主管機關安置於本市之幼兒
部分可網路線上登記:
非經本市社政主管機關安置須採紙本現場登記
危機家庭幼兒
可網路線上登記或紙本現場登記
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且就讀同一幼兒園
優先錄取
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
一律採紙本現場登記
*父或母一方為新移民之5足歲幼兒
*家有3()以上之幼兒
*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2年級之幼兒
備註
1.      網路線上登記之身分/資格審核係由本局向相關單位查調截至108515日止之資料。
2.      各招生資格/身分於現場登記應檢具之證明文件,請參閱3
3.      「家有3胎之幼兒」、「父母一方為新移民之5足歲幼兒」、「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2年級之幼兒」,需檢具父母雙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(106年)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(稅率未達20%,始符優先錄取資格,並請提前申辦。(樣本及國稅局通訊方式如附件3-2
() 紙本現場登記:依招生年齡及錄取資格採2階段至各校(園)辦理現場登記,各階段招生資格及錄取順序請參閱表2
2 各階段招生資格及錄取順序一覽表
日期
招生年齡
學區
限制
錄取順序
1階段
5/24
()
3-5歲班
543足歲法定需要協助幼兒、教職員工子女暨5足歲幼兒
1
Œ543足歲法定需要協助幼兒(詳如3)。
國(市)立大學及其附屬(設)學校、公立國民小學或市立幼兒園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2543足歲子女。
Ž5足歲優先錄取幼兒:
Ž-1:家有3胎(含)以上之5足歲幼兒;父或母一方為新移民之5足歲幼兒。
Ž-2:家有兄姊就讀該國小12年級35足歲幼兒。
5足歲一般幼兒。
2階段
5/25
()
3-5

543足歲幼兒
Œ1階段未錄取之3-5足歲法定需要協助幼兒(憑優先入園登記卡)。
5足歲一般幼兒。
Ž4足歲優先錄取幼兒:
Ž-1:家有3胎(含)以上之4足歲幼兒。
Ž-2: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2年級34足歲幼兒。
x4足歲一般幼兒。
y3足歲幼兒優先錄取幼兒:
y-1:家有3胎(含)以上之3足歲幼兒。
y-2: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2年級33足歲幼兒。
z3足歲一般幼兒。
備註:
1.      依「臺北市108學年度國民小學學區一覽表」辦理,惟本市7所公立國民小學(民生、金華、永建、實踐、胡適、天母、三玉)未附設幼兒園,其所屬學區內幼兒可不限學區至本市各公立幼兒園辦理登記,另本市14所市立幼兒園採不限學區招生。
2.      「國(市)立大學及其附屬(設)學校、公立國民小學或市立幼兒園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」    限就讀其父母所任職之校(園),且現職之認定係以10881日在職者為準。
3.      「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2年級」,其兄姊身分認定限「原園直升幼兒」或「108學年度就讀該國小12年級者」。
4.      「家有3胎之幼兒」、「父母一方為新移民之5足歲幼兒」、「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2年級之幼兒」,需檢具父母雙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(106年)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(稅率未達20%,始符優先錄取資格,並請提前申辦。(樣本及國稅局通訊方式如附件3-2
5.     各招生身分/資格於現場登記應檢具之證明文件,請參閱3
(網路線上登記之身分/資格審核則由本局向相關單位查調截至108515日止之資料。)



 () 1階段(優先入園、5足歲一般入園,本校學區內之幼兒)
    1. 日期:107524日(星期五)
    2.   時間:
     (1)登記:上午830分至下午1時止現場登記
     (2)抽籤:網路線上登記及紙本現場登記統一於下午2時整抽籤
     (3)報到:抽籤完畢後,如未依規定時間報到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。
        Œ正取生應於當日下午4時前,至臺北市公立幼兒園招生e點通網站
kid-online.tp.edu.tw)辦理網路線上報到或至錄取之各校(園)辦理現場報
備取生倘接獲遞補通知,應於當日下午5時前至遞補之各校(園)辦理
場報到
    3.   登記申請資格:(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認定請參閱「三、招生對象」)文字方塊:   1
(1) 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2-5足歲法定需要協助幼兒,依學區限制登記。
(2) 國(市)立大學及其附屬(設)學校、公立國民小學或市立幼兒園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3-5足歲子女,依其父母所任職之校(園)登記。
(3) 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5足歲幼兒,依學區限制登記。
(4) 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2足歲幼兒,不限學區。
(5) 具上述(1)(2)資格或5足歲、2足歲優先錄取資格者,須於第1階段即辦理登記,逾時視同放棄優先資格
4. 錄取順序:以抽籤方式決定錄取與備取順序,錄取順序如下:
(1)3-5歲班
          Œ先錄取543足歲法定需要協助幼兒。
次錄取國(市)立大學及其附屬(設)學校、公立國民小學或市立幼
兒園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543足歲子女。
          Ž次錄取5足歲具優先錄取資格之幼兒:
Ž-1:家有3胎(含)以上之5足歲幼兒;父或母一方為新移民之5足歲幼
兒。
Ž-2:家有兄姊就讀該國小12年級之5足歲幼兒。
          再錄取5足歲一般幼兒。
5.學區限制說明:依「臺北市108學年度國民小學學區一覽表」辦理,惟本市7
      所公立國民小學(民生、金華、永建、實踐、胡適、天母、三玉)未附設幼兒
園,其所屬學區內幼兒可不限學區至本市各公立幼兒園辦理登記,另本市14
市立幼兒園採不限學區招生。
6.   郊區地區學校特殊規定:本市7所設於郊區地區之公立國民小學(指南、平等、
  溪山、湖山、大屯、泉源、湖田),其學區內U543足歲幼兒應於第1階段
登記,倘有缺額於第2階段提供學區外幼兒登記。
7.   經參加第1階段優先入園登記而未錄取之法定需要協助幼兒,憑優先入園登記
  卡(戳章),於第2階段招生至其他尚有缺額之幼兒園登記,為第一錄取順位。

()2階段(543足歲一般入園)
1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日期:107525(星期
2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時間:
(1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登記:上午830分至下午1時止現場登記
(2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抽籤:網路線上登記及紙本現場登記統一於下午2時整抽籤
(3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報到:抽籤完畢後,如未依規定時間報到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。
Œ正取生應於當日下午4時前,至臺北市公立幼兒園招生e點通網站(kid-online.tp.edu.tw)辦理網路線上報到或至錄取之各校(園)辦理現場報到
備取生倘接獲遞補通知,應於當日下午5時前至遞補之各校(園)辦理現場報到
1.      登記申請資格文字方塊:   1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543足歲及2足歲幼兒。(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認定請參閱「三、招生對象」)
2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錄取順序:以抽籤方式決定錄取與備取順序,錄取順序如下:
(1)3-5歲班

Œ先錄取第1階段登記未錄取之3-5足歲法定需要協助幼兒(憑優先入園登記卡)。
次錄取5足歲一般幼兒。
Ž次錄取4足歲具優先錄取資格之幼兒
Ž-1:家有3胎(含)以上之4足歲幼兒。
Ž-2:家有兄姊就讀該園該國小12年級之4足歲幼兒。
x次錄取4足歲一般幼兒。
y再錄取3足歲具優先錄取資格之幼兒:
y-1:家有3胎(含)以上之3足歲幼兒。
y-2: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2年級之3足歲幼兒。
z再錄取3足歲一般幼兒。
3 現場登記應檢具之證明文件一覽表
類型
順位
身分/資格
現場登記應檢具之證明文件
請於現場登記時提供查驗,逾時恕不接受補件
法定需要協助幼兒
1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子女
u戶口名簿正本
u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卡、中低收入戶卡(樣本如附件3-1或當年度審核通過公文
身心障礙
依本市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及安置簡章,持108學年度安置結果通知單於5/14-16期間至安置幼兒園報到。
【詳情請洽臺北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8661-5183706~713
原住民
u戶口名簿正本(「現住人口+詳細記事」或「現住人口+非現住人口+詳細記事」)(得免設籍本市)
特殊境遇家庭子女
u戶口名簿正本
u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
父、母或監護人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
u戶口名簿正本
u父、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手冊
2
經直轄市、縣(市)社政主管機關安置於本市之幼兒
u直轄市、縣(市)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公文(得免設籍本市)
3
危機家庭幼兒
u戶口名簿正本
u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之危機家庭身分認定公文
4
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且就讀同一幼兒園
u戶口名簿正本
(兄弟姊妹身分認定限「原園直升幼兒」及「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優先入園之新生」,不含「當學年度原園應屆畢業升該國小1年級新生」。
優先錄取
國(市)立大學及其附屬(設)學校、公立國民小學或市立幼兒園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子女
u任職之學校在職(服務)證明10881日須在職)。
父或母一方為新移民之5足歲幼兒
u戶口名簿正本
u父母雙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(106年)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(稅率未達20%(樣本如附件3-2)。
家有3胎(含)以上之幼兒
u戶口名簿正本
u3胎(含)以上兒童證明卡(樣本如附件3-1)。
u 父母雙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(106年)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(稅率未達20%(樣本如附件3-2)。
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2年級之幼兒
u戶口名簿正本
u家有兄姊就讀該國小12年級之幼兒,檢附108學年度該國小新生入學報到通知單(家有兄姊108學年度就讀該國小2年級者免附)及切結書。
u父母雙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(106年)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(稅率未達20%(樣本如附件3-2)。
一般
一般幼兒
u戶口名簿正本
備註:
1.戶口名簿正本應足資證明幼兒與父母一方、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監護人「設籍本市,且共同設籍同一戶」(惟不包括父母依民法第1092條書面委託之監護人);居留本市之外籍、華裔則須出示護照及居留證正本(學區劃分以居留地址為準)。
2.各校(園)應查驗幼兒之父母、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出具有效期限內相關資料。
3.「家有3胎之幼兒」、「父母一方為新移民之5足歲幼兒」、「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2年級之幼兒」,需檢具父母雙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(106年)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(稅率未達20%,始符優先錄取資格,並請提前申辦。(樣本及國稅局通訊方式如附件3-2

六、其他注意事項及補充規定
(一)            優先入園之審核
1.    各校(園)辦理優先入園應查驗幼兒之父母、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所出具有效期限內相關資料。
2.    優先錄取資格: 「家有3胎之幼兒」、「父母一方為新移民之5足歲幼兒」、「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2年級之幼兒」,需檢具父母雙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(106年)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(稅率未達20%),始符優先錄取資格,並請提前申辦。(樣本如附件3-2)。
(二)            放棄原園直升之幼兒,若至其他幼兒園就讀,需重新登記,並參加抽籤。
      登記
1.    每位幼兒以登記1園為限,非經切結放棄不得於第2園登記,違反規定者,取消其所有錄取資格,備取不在此限。
2.    登記時間截止後,不再受理登記。
3.    符合優先入園資格幼兒未於規定時間內登記,視同放棄優先資格
(三)            電腦抽籤(均需全部抽完)
1.    各校(園)於登記截止後,應辦理抽籤作業,抽籤時間為各階段當日下午2時整。
2.    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報名,須分開登記,惟電腦抽籤時以「一籤」或「多籤」方式抽出,由家長自行決定。若最後剩餘正取名額被登記為「一籤」之雙(多)胞胎幼兒抽中時,應依剩餘正取名額依序錄取,超出可招收名額時則依序列為備取,不得超額招收(如剩餘2名正取,被3胞胎幼兒抽中時,仍僅2名幼兒得列為正取,另1名幼兒則為優先備取,且該備取優先序位不因法定需要協助、5足歲幼兒登記而調整其優先序位)。
(四)            報到:UU各階段報到日期同登記日期,各校(園)於當日辦理幼兒報到,正取生應於下午4時前完成網路線上報到現場報到;接獲遞補通知之備取生應於下午5時前完成現場報到未依規定時間報到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
(五)            備取與遞補:
1.    逾時未辦理報到者,以棄權論,並依備取順序遞補。
2.    報到之幼兒未依期限繳回繳款單時,以棄權論,並依備取順序遞補。
3.    備取順序,以雙(多)胞胎幼兒以「一籤」抽中,而因剩餘正取名額不足列為備取者為優先,次為法定需要協助幼兒、5足歲幼兒,後續則依543足歲分齡及各該階段登記抽籤順序依序遞補。
4.    備取名冊有效日至108930日(星期一)止,後續由各校(園)本權責公告及辦理遞補作業。
()登記申請本市公立幼兒園證明文件如有偽造、變造或出具不實之情事者,取消
   其錄取資格,並移送司法機關究辦。

七、申請登記手續:攜帶戶口名簿正本至本園登記

八、    費:依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公佈收費標準收費。         

九、108學年度開始,幼兒園幼兒不能再搭乘本校交通車,需要家長自行
   接送

開學日期:1080830

十一、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小附設幼兒園    聯絡電話:02-2891435331,32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     地址:臺北市北投區復興三路312           大屯國小附設幼兒園 敬上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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