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8學年度招生簡章
一、本園特色
【教學生動活潑】
*從主題角落教學中,讓幼兒建構完整的生活經驗與養成樂於學習的主動態度。
*從問、思想、做、評量創造思考教學中,增進幼兒敏覺力、流暢力、變通力、獨創力、精進力。
*從自由選角、分組活動中,培養解決問題的能力,建立幼兒的自信心與責任感,並學習尊重他人及自重。
*從快樂晨光、探索及綜合活動中,學習互動方法,增進幼兒人際關係並享受快樂的團體生活。
【環境寬敞優美】
*教室寬敞、空氣流通、光線鮮明,富啟發性、安全性的玩具教具,讓幼兒從充實且富有變化的環境中,吸收不同的學習經驗。
*戶外活動場所具完整性之規劃,有沙地、遊樂設施地面均舖彈性地墊,既安全又舒適,均可盡情的嬉戲,享受童年的歡笑。
【餐點營養衛生】
*本園餐點由營養師精心調配,廚師精緻烹飪,提供營養美味之餐點。
*設有專用廚房,供點心及午餐,特別重視飲食衛生和飲食習慣,餐具皆經過高溫殺菌後才供幼兒使用。
二、招生辦法
1. 招生班數:混齡班一班 共三十名(含優先、直升入園名額)
2. 招生對象:設籍本市,或居留本市(原住民、經社政主管機關安置及教職員工
子女,得免設籍本市)之外籍、華裔之 2 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
「適齡幼兒」,且須與父母一方、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監護人(惟不包括
父母依民法第1092條書面委託之監護人)共同設籍於同一戶。
3.
3-5 歲班:以先招收 5 足歲幼兒為主,再依序招收 4、3 足歲幼兒。
三、招生年齡
(一)3 足歲:民國 104 年 9 月 2 日至民國 105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。
(二)4 足歲:民國 103 年 9 月 2 日至民國 104 年
9 月 1 日出生者。
(三)5 足歲:民國 102 年 9 月 2 日至民國 103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。
四、招生名額
(一) 依各校(園)核定班級總數計算,3-5 歲班每班以 30 名為限,得混齡編班。
(二) 各校(園)扣除原園直升幼兒及依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(以
下簡稱鑑輔會)鑑定結果適性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(含減收名額)後,其
餘名額開放招生登記;108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對外招生總缺額一覽表將於
108 年 5 月 20 日(星期一)上午 9 時,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(以下
簡稱本局)網站(http://www.edunet.taipei.gov.tw)公告資訊之最新消
息。
(三) 各階段招生缺額原則上於前一階段抽籤結束當日晚間 7 時公告於各公立幼
兒園門首與網站及本局網站。
(四) 各校(園)經鑑定安置身心障礙幼兒之班級(每園依普通班級數計算,每
班以招收 1 名為原則),每招收 1 名身心障礙幼兒,其核減幼兒人數,依
鑑輔會核定減收人數辦理。設有特幼班之招生,另依本局相關規定辦理,
設有特幼班級之學校名單如附件 1-2。
五、招生資格及方式
(一)各校(園)一律採「登記申請」方式辦理,不得採用測驗、口試或任何類似
考試及成績審查等方式辦理招生,並就申請案採抽籤方式辦理。
(二)原園直升:106學年度已就讀各校(園)之3至4足歲幼兒,可原園直升。
(三)招生登記:採網路線上登記為主、紙本現場登記為輔之雙軌登記報名方式,
並統一於各階段登記完竣後,依規定辦理電腦抽籤及報到事宜。
(四)網路線上登記:
1.時間:線上登記系統自 108 年 5 月 20 日(星期一)上午 9 時開放,並
至108 年 5 月 22 日(星期三)下午 6 時截止
2.網址:臺北市公立幼兒園招生e 點通(附件 2,網址:kid-online.tp.edu.tw)
3.登記資格:請參閱表1
表 1 108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招生網路線上登記說明表
身分/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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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可採線上登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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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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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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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胞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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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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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網路線上登記或紙本現場登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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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胞胎或多胞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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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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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可網路線上登記:
欲以一籤(共籤)抽出者須採紙本現場登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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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或華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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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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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律採紙本現場登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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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需要協助幼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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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收入戶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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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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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網路線上登記或紙本現場登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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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低收入戶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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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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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障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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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本市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及安置簡章,持108學年度安置結果通知單於5/14-16期間至安置幼兒園報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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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住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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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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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網路線上登記或紙本現場登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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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境遇家庭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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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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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網路線上登記或紙本現場登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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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父母或監護人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
|
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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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可網路線上登記:
該身心障礙者非設籍本市須採紙本現場登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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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直轄市、縣(市)社政主管機關安置於本市之幼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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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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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可網路線上登記:
非經本市社政主管機關安置須採紙本現場登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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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機家庭幼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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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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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網路線上登記或紙本現場登記
|
|
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且就讀同一幼兒園
|
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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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優先錄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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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
|
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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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律採紙本現場登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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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父或母一方為新移民之5足歲幼兒
|
╳
|
||
*家有3胎(含)以上之幼兒
|
╳
|
||
*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、2年級之幼兒
|
╳
|
||
備註:
1.
網路線上登記之身分/資格審核係由本局向相關單位查調截至108年5月15日止之資料。
2.
各招生資格/身分於現場登記應檢具之證明文件,請參閱表3。
3.
「家有3胎之幼兒」、「父母一方為新移民之5足歲幼兒」、「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、2年級之幼兒」,需檢具父母雙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(106年)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(稅率未達20%),始符優先錄取資格,並請提前申辦。(樣本及國稅局通訊方式如附件3-2)
|
(五) 紙本現場登記:依招生年齡及錄取資格採2階段至各校(園)辦理現場登記,各階段招生資格及錄取順序請參閱表2。
表2 各階段招生資格及錄取順序一覽表
階
段
|
日期
|
招生年齡
|
學區
限制
|
錄取順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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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階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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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24
(五)
|
3-5歲班
|
5、4、3足歲法定需要協助幼兒、教職員工子女暨5足歲幼兒
|
有1
|
5、4、3足歲法定需要協助幼兒(詳如表3)。
國(市)立大學及其附屬(設)學校、公立國民小學或市立幼兒園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2之5、4、3足歲子女。
5足歲優先錄取幼兒:
-1:家有3胎(含)以上之5足歲幼兒;父或母一方為新移民之5足歲幼兒。
-2:家有兄姊就讀該國小1、2年級3之5足歲幼兒。
5足歲一般幼兒。
|
第2階段
|
5/25
(六)
|
3-5
歲
班 |
5、4、3足歲幼兒
|
無
|
第1階段未錄取之3-5足歲法定需要協助幼兒(憑優先入園登記卡)。
5足歲一般幼兒。
4足歲優先錄取幼兒:
-1:家有3胎(含)以上之4足歲幼兒。
-2: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、2年級3之4足歲幼兒。
x4足歲一般幼兒。
y3足歲幼兒優先錄取幼兒:
y-1:家有3胎(含)以上之3足歲幼兒。
y-2: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、2年級3之3足歲幼兒。
z3足歲一般幼兒。
|
備註:
1.
依「臺北市108學年度國民小學學區一覽表」辦理,惟本市7所公立國民小學(民生、金華、永建、實踐、胡適、天母、三玉)未附設幼兒園,其所屬學區內幼兒可不限學區至本市各公立幼兒園辦理登記,另本市14所市立幼兒園採不限學區招生。
2.
「國(市)立大學及其附屬(設)學校、公立國民小學或市立幼兒園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」 限就讀其父母所任職之校(園),且現職之認定係以108年8月1日在職者為準。
3.
「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、2年級」,其兄姊身分認定限「原園直升幼兒」或「108學年度就讀該國小1、2年級者」。
4.
「家有3胎之幼兒」、「父母一方為新移民之5足歲幼兒」、「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、2年級之幼兒」,需檢具父母雙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(106年)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(稅率未達20%),始符優先錄取資格,並請提前申辦。(樣本及國稅局通訊方式如附件3-2)
5. 各招生身分/資格於現場登記應檢具之證明文件,請參閱表3。
(網路線上登記之身分/資格審核則由本局向相關單位查調截至108年5月15日止之資料。) |
(三) 第1階段(優先入園、5足歲一般入園,本校學區內之幼兒)
1. 日期:107年5月24日(星期五)
2. 時間:
(1)登記: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時止現場登記
(2)抽籤:網路線上登記及紙本現場登記統一於下午2時整抽籤
(3)報到:抽籤完畢後,如未依規定時間報到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。
正取生應於當日下午4時前,至臺北市公立幼兒園招生e點通網站
(kid-online.tp.edu.tw)辦理網路線上報到或至錄取之各校(園)辦理現場報
到。
備取生倘接獲遞補通知,應於當日下午5時前至遞補之各校(園)辦理現
場報到。
3. 登記申請資格:(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認定請參閱「三、招生對象」)
(1) 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2-5足歲法定需要協助幼兒,依學區限制登記。
(2) 國(市)立大學及其附屬(設)學校、公立國民小學或市立幼兒園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3-5足歲子女,依其父母所任職之校(園)登記。
(3) 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5足歲幼兒,依學區限制登記。
(4) 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2足歲幼兒,不限學區。
(5) 具上述(1)至(2)資格或5足歲、2足歲優先錄取資格者,須於第1階段即辦理登記,逾時視同放棄優先資格。
4. 錄取順序:以抽籤方式決定錄取與備取順序,錄取順序如下:
(1)3-5歲班
先錄取5、4、3足歲法定需要協助幼兒。
次錄取國(市)立大學及其附屬(設)學校、公立國民小學或市立幼
兒園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5、4、3足歲子女。
次錄取5足歲具優先錄取資格之幼兒:
-1:家有3胎(含)以上之5足歲幼兒;父或母一方為新移民之5足歲幼
兒。
-2:家有兄姊就讀該國小1、2年級之5足歲幼兒。
再錄取5足歲一般幼兒。
5.學區限制說明:依「臺北市108學年度國民小學學區一覽表」辦理,惟本市7
所公立國民小學(民生、金華、永建、實踐、胡適、天母、三玉)未附設幼兒
園,其所屬學區內幼兒可不限學區至本市各公立幼兒園辦理登記,另本市14所
市立幼兒園採不限學區招生。
6. 郊區地區學校特殊規定:本市7所設於郊區地區之公立國民小學(指南、平等、
溪山、湖山、大屯、泉源、湖田),其學區內U5、4、3足歲幼兒應於第1階段
登記,倘有缺額於第2階段提供學區外幼兒登記。
7. 經參加第1階段優先入園登記而未錄取之法定需要協助幼兒,憑優先入園登記
卡(戳章),於第2階段招生至其他尚有缺額之幼兒園登記,為第一錄取順位。
(四)第2階段(5、4、3足歲一般入園)
1.
日期:107年5月25日(星期日)
2.
時間:
(1)
登記: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時止現場登記
(2)
抽籤:網路線上登記及紙本現場登記統一於下午2時整抽籤
(3)
報到:抽籤完畢後,如未依規定時間報到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。
正取生應於當日下午4時前,至臺北市公立幼兒園招生e點通網站(kid-online.tp.edu.tw)辦理網路線上報到或至錄取之各校(園)辦理現場報到。
備取生倘接獲遞補通知,應於當日下午5時前至遞補之各校(園)辦理現場報到。
1.
登記申請資格: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5、4、3足歲及2足歲幼兒。(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認定請參閱「三、招生對象」)
2.
錄取順序:以抽籤方式決定錄取與備取順序,錄取順序如下:
(1)3-5歲班
先錄取第1階段登記未錄取之3-5足歲法定需要協助幼兒(憑優先入園登記卡)。
次錄取5足歲一般幼兒。
次錄取4足歲具優先錄取資格之幼兒:
-1:家有3胎(含)以上之4足歲幼兒。
-2: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、2年級之4足歲幼兒。
x次錄取4足歲一般幼兒。
y再錄取3足歲具優先錄取資格之幼兒:
y-1:家有3胎(含)以上之3足歲幼兒。
y-2: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、2年級之3足歲幼兒。
z再錄取3足歲一般幼兒。
表3 現場登記應檢具之證明文件一覽表
類型
|
順位
|
身分/資格
|
現場登記應檢具之證明文件
※請於現場登記時提供查驗,逾時恕不接受補件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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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需要協助幼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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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|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子女
|
u戶口名簿正本
u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卡、中低收入戶卡(樣本如附件3-1)或當年度審核通過公文
|
身心障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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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本市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及安置簡章,持108學年度安置結果通知單於5/14-16期間至安置幼兒園報到。
【詳情請洽臺北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8661-5183轉706~713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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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住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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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戶口名簿正本(「現住人口+詳細記事」或「現住人口+非現住人口+詳細記事」)(得免設籍本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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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境遇家庭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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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戶口名簿正本
u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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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父、母或監護人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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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戶口名簿正本
u父、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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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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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直轄市、縣(市)社政主管機關安置於本市之幼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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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直轄市、縣(市)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公文(得免設籍本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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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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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機家庭幼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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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戶口名簿正本
u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之危機家庭身分認定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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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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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且就讀同一幼兒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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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戶口名簿正本
(兄弟姊妹身分認定限「原園直升幼兒」及「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優先入園之新生」,不含「當學年度原園應屆畢業升該國小1年級新生」。
|
|
優先錄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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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(市)立大學及其附屬(設)學校、公立國民小學或市立幼兒園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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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任職之學校在職(服務)證明(108年8月1日須在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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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或母一方為新移民之5足歲幼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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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戶口名簿正本
u父母雙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(106年)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(稅率未達20%)(樣本如附件3-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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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家有3胎(含)以上之幼兒
|
u戶口名簿正本
u第3胎(含)以上兒童證明卡(樣本如附件3-1)。
u
父母雙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(106年)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(稅率未達20%)(樣本如附件3-2)。
|
||
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、2年級之幼兒
|
u戶口名簿正本
u家有兄姊就讀該國小1、2年級之幼兒,檢附108學年度該國小新生入學報到通知單(家有兄姊108學年度就讀該國小2年級者免附)及切結書。
u父母雙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(106年)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(稅率未達20%)(樣本如附件3-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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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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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幼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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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戶口名簿正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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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
1.戶口名簿正本應足資證明幼兒與父母一方、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監護人「設籍本市,且共同設籍同一戶」(惟不包括父母依民法第1092條書面委託之監護人);居留本市之外籍、華裔則須出示護照及居留證正本(學區劃分以居留地址為準)。
2.各校(園)應查驗幼兒之父母、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出具有效期限內相關資料。
3.「家有3胎之幼兒」、「父母一方為新移民之5足歲幼兒」、「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、2年級之幼兒」,需檢具父母雙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(106年)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(稅率未達20%),始符優先錄取資格,並請提前申辦。(樣本及國稅局通訊方式如附件3-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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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其他注意事項及補充規定
(一)
優先入園之審核
1.
各校(園)辦理優先入園應查驗幼兒之父母、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所出具有效期限內相關資料。
2.
優先錄取資格: 「家有3胎之幼兒」、「父母一方為新移民之5足歲幼兒」、「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1、2年級之幼兒」,需檢具父母雙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(106年)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(稅率未達20%),始符優先錄取資格,並請提前申辦。(樣本如附件3-2)。
(二)
放棄原園直升之幼兒,若至其他幼兒園就讀,需重新登記,並參加抽籤。
登記
1.
每位幼兒以登記1園為限,非經切結放棄不得於第2園登記,違反規定者,取消其所有錄取資格,備取不在此限。
2.
登記時間截止後,不再受理登記。
3.
符合優先入園資格幼兒未於規定時間內登記,視同放棄優先資格。
(三)
電腦抽籤(均需全部抽完)
1.
各校(園)於登記截止後,應辦理抽籤作業,抽籤時間為各階段當日下午2時整。
2.
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報名,須分開登記,惟電腦抽籤時以「一籤」或「多籤」方式抽出,由家長自行決定。若最後剩餘正取名額被登記為「一籤」之雙(多)胞胎幼兒抽中時,應依剩餘正取名額依序錄取,超出可招收名額時則依序列為備取,不得超額招收(如剩餘2名正取,被3胞胎幼兒抽中時,仍僅2名幼兒得列為正取,另1名幼兒則為優先備取,且該備取優先序位不因法定需要協助、5足歲幼兒登記而調整其優先序位)。
(四)
報到:UU各階段報到日期同登記日期,各校(園)於當日辦理幼兒報到,正取生應於下午4時前完成網路線上報到或現場報到;接獲遞補通知之備取生應於下午5時前完成現場報到。未依規定時間報到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。
(五)
備取與遞補:
1.
逾時未辦理報到者,以棄權論,並依備取順序遞補。
2.
已報到之幼兒未依期限繳回繳款單時,以棄權論,並依備取順序遞補。
3.
備取順序,以雙(多)胞胎幼兒以「一籤」抽中,而因剩餘正取名額不足列為備取者為優先,次為法定需要協助幼兒、5足歲幼兒,後續則依5、4、3足歲分齡及各該階段登記抽籤順序依序遞補。
4.
備取名冊有效日至108年9月30日(星期一)止,後續由各校(園)本權責公告及辦理遞補作業。
(六)登記申請本市公立幼兒園證明文件如有偽造、變造或出具不實之情事者,取消
其錄取資格,並移送司法機關究辦。
七、申請登記手續:攜帶戶口名簿正本至本園登記。
八、收 費:依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公佈收費標準收費。
九、從108學年度開始,幼兒園幼兒不能再搭乘本校交通車,需要家長自行
接送。
十、開學日期:108年08月30日 。
十一、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小附設幼兒園 聯絡電話:02-28914353轉31,32
地址:臺北市北投區復興三路312號 大屯國小附設幼兒園 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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